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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專情、腹黑,喜歡吃醋,偶爾還會失控......

★這樣的男人誰不愛?

女主角陶枝在誤打誤撞之下遇見了討人厭的「殿下」,老是高高在上,一副目中無人的樣子,只不過是長得帥了一點、成績好了一點、偶爾還會溫柔地對著陶枝笑,從頭到尾都只喜歡陶枝一人......

起初的兩人不過是因為一些誤會而成為死對頭,陶枝覺得只要靠近江起淮這個人就會變得不幸,在朝夕相處下,她對江起淮的喜歡止也止不住,一發不可收拾,無時無刻都想看見他,想當他唯一的皇后。

即便一路上磕磕碰碰,連滾帶爬,但註定相愛的人終究還是會走在一起,江起淮自始至終都只愛著陶枝一人,陶枝也終於能讓江起淮體會「家」的感覺,不得不說,看到江起淮每一次的深情告白,編輯我都超想哭的~~~

縱使會經歷過風雨,對的人,終究還是會在這個世間兜兜轉轉,再次回到妳身邊~

《桃枝氣泡》可說是又虐又甜啊!(擦眼淚

. . . .

#設計巧思大揭密〕

《桃枝氣泡》的色調從耀眼的粉色走到深沉的藍色,象徵男女主角在這一路上的經歷,起初情竇初開,酸甜的暗戀。爾後如泛黃的落葉,代表感情的消逝,但總有一天會捲土重來,最後修成正果的。

而吸引人的主圖花朵重新綻放,兩人乘坐公車,奔向對方所在之地,踏上幸福旅程。編編打從內心佩服,這個透過色系變換,就完成表達了小說整體的起承轉合,大家是不是該給本部設計師一個大大的愛心呢~~~  整排愛心刷起來  ❤❤❤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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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N213 乳草男孩_s

15 秋

人們在離去。我從來沒看過這麼多人在街上走。我們站在一個街角觀看。
他們都是猶太人。我看他們手臂上的臂章就知道了。每個猶太人都要戴一個白底藍星的臂章。這樣一看就知道誰是猶太人,因為現在不是每個猶太人都留鬍子。在此之前,我只在這裡看過幾個猶太人、那裡看過幾個猶太人,從來不知道有這麼多猶太人。

他們來自不同的地方、不同的街道,但是他們全往同一個方向走去。小孩拉著小拉車,上面堆滿玩具、鍋子和書。大人拉著搖搖晃晃的大拉車,上面裝滿家具、衣服、圖畫和地毯。他們似乎把整間屋子的東西都清到大拉車、小推車及肩膀上鼓鼓的袋子裡。大的拉車由馬拉,小的拉車由人拉。馬和人看起來都一樣,緩慢吃力地前進,眼睛看著地面,被背上的負荷壓得彎下腰。馬沒帶臂章,但是牠們顯然也是猶太族。
那是一個藍白色的遊行──和大黑靴壯觀的遊行多不同啊!如此緩慢,如此安靜,幾乎聽不到有嬰兒在哭。成千上百隻大黑靴踏在地上的砰砰聲,現在變成了破舊鞋子拖在地上的聲音;坦克的隆隆聲成了推車輪子的喀喀聲。

我舉起手遮住陽光。「他們要去哪裡?」我問烏里。
「貧民窟。」烏里說。
「什麼是貧民窟?」
「命不好的人住的地方。」

遊行的人很安靜,但是遊行隊伍後卻有不少聲音。吹口哨、歡呼及打破玻璃的聲音。每次有猶太人從自己的房子走出來加入遊行,立刻就有別人衝進去。有些院子裡還有人在打架。人們從門口臺階上飛下來。頂樓的窗戶被掀開,屋子的新主人在遊行的人頭上大喊:「這是我的房子!」
但是我對貧民窟這個地方更感興趣,不論它在哪裡。「宵禁之前回來。」是烏里給我的唯一警告。

我加入猶太人一起走。有一會兒,我走得得意忘形。自從看過大黑靴壯觀的遊行後,就希望自己也能加入遊行。於是我跟著自己想像中的遊行跨步前進,超越一個又一個慢步前進的猶太人,頭抬得高高的,雙手擺動,正步前進,彷彿我也穿著又高又亮的大黑靴。如果有人用異樣的眼光看我,那我一定沒注意到。沒有人說一句話。很快地,我的想像就幻滅了,腳步也緩下來,像其他人一樣慢步前進。
我發現自己走在一個年紀看起來和烏里差不多的男孩旁邊。那男孩背著一個鼓鼓的大灰袋,像是裡面裝了南瓜。

「你認識烏里嗎?」我問。
那男孩不理我,只是瞪著前面看。
我提高聲量又問一次:「你認識烏里嗎?」
那男孩根本沒注意到我的存在。但我不是這麼輕易就可以打發。我決意繼續跟他講話。
「烏里的頭髮是紅色的。他不是猶太人。」我總是很小心不洩漏烏里的身分。「我可以摸摸你的臂章嗎?」他沒回話。我伸手摸摸他的臂章。「我是吉普賽人。」我說,「也許有一天我也會有個臂章。」

我從口袋裡掏出一條香腸。(只要我能找到香腸,我總是會隨身帶著它,然後有空就拿出來咬一口。)我把香腸伸給他,問:「你要咬一口我的香腸嗎?」這時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動。但是走在另一邊的女士說:「他不餓,請你離開。」
真是不知感恩,我心想,但是我依她說的走開了。我從一個人走到下一個人身邊,不停地問:「你要去貧民窟嗎?……你在貧民窟會有個漂亮的房子嗎?……到貧民窟還有多遠?」但是沒有一個人回答我。我請每個人都咬一口我的香腸,但是沒有一個人要吃。沒有人看到我,或者至少我是這麼想──除了某些女士肩膀上的狐狸臉。牠們又黑又圓的小眼睛無止無盡地瞪著我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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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高小編
圖/翻攝自網路(如有版權疑問,請立即通知小編撤圖!感謝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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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懸疑感、恐懼,從2014/5/21下午便持續蔓延-》

2014/5/21 星期三,天氣相當的糟,上午的有感地震彷彿讓台北人都更早醒來

下午時分,一如往常的通勤時刻,上班族、一般民眾、學生,也一如往常的搭著台北捷運

一陣驚恐與血腥場面,一觸即發!

名為鄭捷的21歲男子,身穿紅色上衣、黑色褲子,手持刀在捷運行經龍山寺站往江子翠方向時,在車廂內大開殺戒

長達3分多鐘的行駛路程,對於當天的乘客與目擊者而言,是場永遠揮之不去的『噩夢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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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高小編
圖/翻攝自網路(如有侵權懇請告知,小編會立即撤圖!感恩)

 

死刑1

《對於死刑的存廢,你(妳)的看法是什麼?》

 

關於死刑的存廢,世界各國都有不同派系的說法與觀點

不論是站在受害家屬的觀點,或者站在加害者家屬的觀點,都有各種說法與觀點差異

有的人是相當支持繼續,有些人道團體卻可能持「死刑」是非人道做為、死刑不平等......等說法。

不管說法是如何,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立場與態度,但是回歸基本面,

當我們在探討死刑存廢的必要與執行的同時,必須要對於執行這件事是有相同觀念與理解,如此一來的討論才有可能客觀也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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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‧文/高小編、高寶書版

作者惠利

 

《作者 塔娜妲・沙望都恩(Thanadda Sawangduean)》

 
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感動推薦

這是全球少見的性產業真實故事,台灣終於有機會讀到她的血淚故事、一窺性產業的真實面貌。這本書中的許多性工作者看似自願選擇、跨入這樣的人生,仔細分析,其實她們都是社會結構之惡的犧牲者,在匱乏之下做了最無奈的選擇。因為社會的結構性邪惡,讓被壓迫的弱勢者階層更加滑落,陷入難以翻身的無底洞。性工作者即是活生生的例子,是結構性邪惡之下的犧牲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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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高小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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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
 

《看到這張米蘭達手中優雅拿著菸的模樣,有沒有被她那強大女強人的魅力震懾到呢?》

在這個披著時尚面紗的故事中,米蘭達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

當然不只是因為她是擔任實上雜誌《Runway》的總編輯,而是因為對於女主角小安而言,米蘭達也能算得上是讓她認識自己的人

即便她的蠻橫、冷漠與固執的個性讓人抓狂,但是她做決定的果斷與對於時尚的敏銳度,也讓這角色的存在更顯得迷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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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小編說>>一邊看第四季影集14分鐘長版花絮,一邊看最新一集試閱,似乎多了一點兒想像空間!

<<Game of Thrones Season 4: Ice and Fire: A Foreshadowing>>

 

冰與火之歌第五部:與龍共舞【序章】試閱

        這晚,人的味道很濃。

        魔狼停在樹下嗅了嗅,灰棕色毛皮上光影斑駁。夜風輕嘆於松林,吹送過來最重的是人味,稍淡的則有狐狸與野兔、海豹與雄鹿,甚至狼的氣味。但魔狼知道,種種氣味都出自人手。老舊皮革散逸著死酸氣息,淹沒在焦煙、血腥、腐臭下。只有人類才將其他生物的毛皮剝下,披在自己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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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小編說>>前三部劇情提要請到:【小說】冰與火之歌四、五即將上市!冰與火消息連結站 觀看唷!

 

冰與火之歌第四部:群鴉盛宴【序曲】試閱

 

    「龍。」莫蘭德說。他從地上撿起一顆乾癟的蘋果,在雙手間拋來拋去。

    「把蘋果丟出去。」「人面獅」亞利瑞斯催促著,他從箭筒裡取出一支箭,搭在弓弦上。

    「我真想看看龍。」盧恩是他們之間最年輕的一位,身材短胖,還有兩年才算成年。「就算只看一眼都好。」

    而我想要蘿賽擁我入眠,培特想。他在長椅上不安地挪動身子。這女孩明早就是他的人了。我會帶她離開舊鎮,遠走高飛,渡過狹海,到其中一座自由貿易城邦去。那裡沒有學士,也不會有人來追捕他們。

    他可以聽到艾瑪縱聲大笑,笑聲從頭頂一扇百葉窗關閉的窗戶傳來,夾雜著恩客低沉的嗓音。她是翎盅客棧裡年紀最大的女侍,已經年過四十,卻體態豐盈,濃妝豔抹下,乍看倒也風韻猶存。蘿賽是她的女兒,年方十五,初潮剛來,正是含苞待放。艾瑪早已宣布,蘿賽的初夜值一枚金龍幣。培特費盡心力,只存了九枚銀鹿幣和一堆銅星幣以及銅板。與其叫他存足一枚金龍幣,不如叫他去孵一顆龍蛋,機會還可能比較大些。

    「小子,你生的時代太晚,看不見龍啦。」學士助理亞爾門告訴盧恩。亞爾門的脖子上掛著一條串有白鑞、錫、鉛和銅環扣的皮繩,和大多數學士助理一樣,他似乎相信學徒的肩膀上長的是蕪菁,而不是腦袋瓜。「最後一條龍在伊耿三世時就絕種了。」

    「最後一條龍在維斯特洛。」莫蘭德堅持道。

    「把蘋果丟出去。」亞利瑞斯再度催促。他是位俊俏的年輕人,他們的「人面獅」,深受女侍的喜愛。甚至連蘿賽在幫他倒酒的時候,也會偷偷碰他臂膀一下,但培特總是咬咬牙,假裝沒看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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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/21超有用的新聞資訊更新囉!請往下閱讀-】

 

<冰與火之歌影集>HBO第四季官方版預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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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應該都和小編一樣,在HBO官方公佈美國今年4月影集就會播出這件事情的時候,就感覺到熱血沸騰!

而我們的書籍第四、五部也將在2/26出版上市囉!

冰與火之歌第四部:群鴉盛宴套書(上中下) http://goo.gl/yoxl8O

冰與火之歌第五部:與龍共舞套書(上中下) http://goo.gl/VN6hY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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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是朝我們狂奔而來的狗狗,或許是前世靈魂中最重要的人……


爸和媽的影像如潰堤般急速地消融瓦解,我一定要趕在記憶空白前,回到最親愛的你們身邊……

擁有上輩子記憶的小狗
尋找未謀面父親的少年
展開一場命中注定的相依旅程


死於車禍的十二歲女孩黛西,在幫助亡者投胎轉世的「職業介紹所」中,不慎誤闖轉生門。致使重獲新生的她,成了一隻小狗,而且還是一隻身懷前世記憶的特殊小狗。除此之外,她與其他狗兒並無異,一樣忍不住想追貓、東聞西嗅、愛嚼拖鞋、熱中鑽垃圾桶找好料!

但是,黛西記掛著爸與媽,一同發生事故的爸爸下半身已癱瘓,她決定掙脫狗鍊,重回原生家庭,成為他們的輔助犬!

沒想到,返家的路不僅超乎她想像的困難,還是一場記憶與時間的賽跑……隨著時間流逝,黛西漸漸忘記自己的生日、爸媽的長相……過往一切彷彿成了千千碎片,零星且急遽地消失。此時,她遇見了尋找生父的流浪少年──派普。

彼此境遇相似的人與狗,逐漸喪失的回憶與重新獲得的人性溫暖,共譜一段暖人心窩的生命追索歷程。

回到你身邊單封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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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愛小說的朋友,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2013年6月底的《人皮手稿》一書呢?沒錯,這本超驚悚的犯罪小說作家-史托伯的中文版新作《操弄》在去年12月聖誕節上市囉!

Myst020操弄

不得不說,真的很佩服寫犯罪小說的作家,除了勘景、構思,把讀者帶入劇情,還要注意全書的節奏,如果要把案情交代到最後一章節才曝光,作者一定要有如此的功力。

在介紹到這本新作品前,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《人皮手稿》的驚悚劇情吧!→來去看《人皮手稿》精彩內文試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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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4好書推薦《我當道士那些年 卷二:山中修行》

7/24經典好書推薦《我當道士那些年 卷二:山中修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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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4好書推薦《我當道士那些年 卷一:少時驚魂》

7/24經典好書推薦《我當道士那些年 卷一:少時驚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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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啊 Σ(⊙▽⊙"a
穿著prada的惡魔有續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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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venge Wears Prada - The Devil Returns確定會在我們家出囉!
預計明年3、4和大家見面,當然如果有進一步消息,小編也會隨時分享ヽ(´Д`)人(´Д`)人(´Д`)人(´Д`)ノ~♪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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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-Devil-Wears-Prada

話說回來,大家應該還記得第一集的內容吧!安德莉亞經歷了俗女時尚大變身;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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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還有壞壞惹人愛的米蘭達大魔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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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第七傳人(小說獵魔師)裡,飾演第七個兒子的第七子(好饒舌阿)正是Ben Barnes!
有人還認得Ben Barnes嗎?就是《納尼亞傳奇》中賈斯潘王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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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先看看中文預告片
 

《獵魔師》將伴隨電影《第七傳人》帶領起一股奇幻風潮!

等不及想搶先閱讀全部內容?》http://goo.gl/5QpbWXhttp://goo.gl/196VSM

精彩試閱

獵魔師  

獵魔師來的時候,天色已經開始暗了。
這是個漫長又辛苦的一天,而我正在等著吃晚餐。

「你確定他排行老七?」他問。
他低頭打量我,一臉狐疑地搖頭。
父親點點頭。 

「你也排行老七?」

父親又點頭,接著開始不耐煩的跺腳,濺起的褐泥和肥料沾在我的褲子上。雨水沿著父親的帽沿滴落。雨已經下了大半個月了。樹梢上雖然染了一些新綠,不過春天的腳步卻還很遙遠。

我父親是個農夫,他的父親也一直務農為生,而務農的第一守則就是得維護整座農場的完整。你不能把農地就這麼分給你的孩子們;如此每傳一代,農地就會越變越小,最後落得甚麼都不剩。所以父親通常會把農場留給最大的兒子。然後再設法幫其他兒子們找工作。可能的話,他會盡量嘗試幫每個兒子找不同行業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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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神》全是聽老幾輩人講的故事,鬼水怪談只是其中特別精彩的故事,內容很離奇,情節是一環套著一環,聽著特別勾人腮幫子,比評書還過癮。--天下霸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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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閘橋底下的水怪

九河下稍天津衛,兩道浮橋三道關;
南門外叫海光寺,北門外是北大關;
南門裡是教軍場,鼓樓炮臺造中間;
三個垛子四尊炮,黃牌電車去海關。

這個順口溜,是說舊時天津城的風物。民國那時候,南有上海灘,北有天津衛,乃是最繁華的所在。河神的故事,大部分發生在天津。首先得跟您講明瞭,我可不敢保證全都是真人真事,畢竟年代久遠,耳聞口傳罷了。我一說您一聽,信則有不信則無,不必深究。

上歲數的人們,提到天津經常說是「天津衛」,天津衛的「衛」當什麼講?明朝那時候燕王掃北,明成祖朱棣在天津設衛,跟當時的孝陵衛一樣屬於軍事單位,是駐兵的地方。大明皇帝把從安徽老家帶過來的子弟兵駐防於天津,負責拱衛京師,所以管這地方叫天津衛。到了清朝末年,天津已是九國租借,城市空前繁榮,三教九流聚集,魚龍混雜,奇聞異事層出不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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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大學生妮娜收到不明人士寄來的包裹,裡面裝有一個繃著奇異材質的木框,上面寫著謎樣的訊息。同時間,德國《漢堡日報》發行人的獨生女海珂•克林卡普被報失蹤。奇異的材質被懷疑為人皮,上面甚至有一塊可能是海珂身上刺青的圖案。不久後,警方找到一具女性屍體。屍體背部少了一塊皮膚,死者卻不是失蹤的海珂。

在遲遲找不到海珂的情況下,甚至連妮娜也接著失蹤。警方開始懷疑作家克里斯多夫•雅恩涉有重嫌。因為這起事件不只與雅恩的小說《劇本》如出一轍,數年前也曾經出現仿照他前一本小說《繪夜者》而殺人的命案,還促成《繪夜者》成為雅恩唯一高懸排行榜的暢銷書。然而,雅恩將一切罪行推給一名瘋狂書迷。他指稱這位「頭號書迷」在數年前曾多次寫信給他,指責書評家與讀者不了解雅恩作品的好。那名書迷最後留下一句「我會負責讓你的書得到應有的待遇。」之後,便出現以《繪夜者》為藍本的命案。如今,多年前的殺人事件至今仍未破案,而詭譎恐怖的犯罪似乎再次重演。

2  

╠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驚悚試閱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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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照片都有故事,有的很溫馨,有的很詭異。
最重要的是,這些照片,都是真的……

藍色雷斯里
影評人膝關節
知名部落客喬齊安(Heero)
逆轉讀書會主辦人 栞
苦悶中年男
臥斧
快雪
旭日之丘


共同推薦

從小,雅各的爺爺為他說的床邊故事十分與眾不同,他會一遍又一遍地說著自己童年時的詭異故事:在英國威爾斯的孤兒院裡,院長是會變成大鳥的隼夫人,院童中有不用繩子綁住就會飄到空中的小女孩,後腦杓有第二張嘴的人,當然,還有一個透明的男孩。
小時候的雅各對爺爺的故事深信不疑,但隨著時間過去,長大的他認為那只是些重複曝光的舊照片,爺爺只是個想像力豐富的老人,畢竟,這世上怎麼會有飄在空中的小女孩呢?

但在那一天,他看到了。
雅各親眼看到爺爺故事中的「怪物」。

那一天,怪物在雅各面前襲擊爺爺、奪走他的生命。雅各開始明白,爺爺說的不是故事,是他真實經歷的一切。他也記得,在爺爺斷氣之前,抓著他的領子對他說:「去找大鳥、去圈套裡、去告訴他們發生了什麼事……」於是,他決定完成爺爺的遺願,前往威爾斯的怪奇孤兒院、尋找隼夫人。不管這是否代表怪物將會盯上他,把他當作下一個目標……

01 headless boy - jackson    02 tiara girl - oldie  11 twins1  

17 cemetery reflection2  34 Enoch  44 dentist  

(這些都是真的照片、是作者從跳蚤市場蒐集來的喔~)

照片是祕密的祕密,
它告訴你的越多,你知道的越少。
――攝影師 黛安•艾巴斯

A photograph is a secret about a secret. The more it tells you the less you know.
--Diane Arbus

嚴格說來,雖然這個故事呈現出的詭異氣氛超乎想像,但它不是鬼故事,而是「詭」故事。
一切都要從這位作者的故事說起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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蘭森•瑞格斯(Ransom Riggs)在馬里蘭州的牧場長大,因為牧場實在無聊,所以閒來無事只能跟自己玩耍。小時候的他對於照片特別感興趣,很愛看圖編故事。後來雖然搬到了佛州這個熱鬧的城市,但也沒有好一點,在網路和電視台都不太發達的年代,他依舊很無聊。於是看圖編故事的習慣便一路持續。
由於在南加大主修電影相關科系,瑞格斯在成為作家之前,還拍了不少書籍的宣傳片,比如《理性與感性與海怪》等等。所以說,這本書的宣傳影片怎可假手他人?當然是他自己去勘景、場布、自己擔任製片拍出來的!

數年前,他開始收集照片。因為知名攝影師的照片實在很貴,所以他把目標轉往跳蚤市場。在跳蚤市場裡,你可以找到蒙了灰的寶石,也可以找到別人用過的水壺、杯具等生活用品。然而,抓住他目光的卻是一張張泛黃、老舊的生活照。
最早,瑞格斯本來只打算集結蒐集的照片,個別編寫圖說、出版成冊。但他的天才編輯覺得,既然能幫每張照片編故事,怎麼不直接用這些照片寫成一個故事呢?
在編輯提出建議後,瑞格斯似乎也覺得有趣,於是就這麼做了。
把這些照片串連成故事並不容易,要獲得充足的、適合收入故事的照片也不容易。所以,他開始尋找跟他一樣喜歡蒐集老照片的收藏家。在這些收藏家的幫助下,他終於完成了這本小說。在書後,瑞格斯亦一一列出照片的擁有者,一一致上感謝。
這些又黃又舊、殘破不堪的老照片散發出濃濃的故事氣息,它好像總是有話想說,你也忍不住猜測,在鏡頭的另一端是怎樣的光景:是誰照下了這些照片?照下相片時的天氣如何?這張照片後來收在誰的抽屜?又是為什麼來到了跳蚤市場?
奇妙的是,如果不論照片是黑白或老舊,有些照片其實是很平常的。然而,就因為多了歲月留下的斑駁、泛黃,照片便生出一種詭異陰森的氣味,這是一種因為時間流逝而產生的距離感,也是數位相片怎麼也無法記錄的光陰痕跡。因為歲月,本身就是一種奇幻的元素。

作者的個人網站:http://www.ransomriggs.com/

★作者為了拍宣傳片,親自到比利時、盧森堡取景★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/躁鬱小編

 

 

 

 

小博好怪奇

 

小金好怪奇

 

阿誠好怪奇

 

 

 

 

 

☆關於怪奇,他們怎麼說?☆

苦悶中年男讀《怪奇孤兒院》
「時間」這個《怪奇孤兒院》中最重要的元素在書中與現實裡都產生了最精采的魔力,帶領著我們重回童年中的記憶,那許多曾令你我深信不疑的點點滴滴。

旭日之丘讀《怪奇孤兒院》
有些小說,帶來的閱讀體驗是非常奇特的,你很難用好看、精采、刺激、有趣之類的形容詞來做涵蓋式的形容,而是有些更深沈的東西。

藍色雷斯里讀《怪奇孤兒院》
最關鍵的「圈套世界」緊扣著「時間」與「記憶」的意象,對應全書的核心--照片,時空凝結於按下快門的那一刻、記憶封存於黑白的光影中,完美的呼應讓人對作者的巧思感到無比嘆服。

快雪讀《怪奇孤兒院》
看小說時你會看到一張張照片替舉起大石塊力大無窮的小孩、不用繩子綁住就會飄到空中的小女孩提出「證據」,增加真實感和閱讀趣味,一面忍不住想像這些古老照片背後的真實故事、斑駁隨風消逝的人生......,那是時間的魔法。

 

 

 

☆關於閱讀,是否有那BGM?☆

Music inspired by Miss Peregrine's Home for Peculiar Children

這位音樂人Sam Cushion非常厲害。除了《怪奇孤兒院》外,還創作了很多本小說的音樂喔!一邊看書一邊聽超級有fu! 

 

 

 

☆關於DM,還可以玩什麼花招?☆

DSC04473  

做成大宅門,這樣才能芝麻開門(?)

DSC04474  

裡面做成像維多利亞時代的客廳一樣。

DSC04475  

因為想弄個有趣的DM,所以一直去煩美編~(美編表示:編輯好煩啊~去去去旁邊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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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偵探、作者、與書迷】

雖然沒有人親眼見過柯南.道爾,但他的形象在作者的筆下清晰可見。透過書頁,讀者看到的是一個脾氣如福爾摩斯那樣怪裡怪氣的大作家,同時也看見一個有點嚴謹、又有些調皮的英國紳士。更有趣的是,這個作家雖然是世上最有名偵探的創造者,但他卻是在大家都知曉這位偵探之後,才開始認識自己筆下的虛構人物。
甚至,作者對「偵探、作者、書迷」間的三角關係做了精闢的側寫:狂熱的福迷哈洛德全心追隨福爾摩斯,他用福爾摩斯的方式思考、用福爾摩斯的態度生活,他的人生種種,都與福爾摩斯有關;聞名世界的大作家柯南.道爾被筆下的偵探角色緊緊牽制,也可說是被他帶領,在自己陌生又熟悉的查案領域中游走。當作家踏入自己曾以筆墨書寫出來的推理世界,從主動的全知者狀態變成一顆被操縱的棋子,他終於能了解讀者在閱讀故事時有什麼樣的感受。書中如是說:

當他踏上威爾克洛思廣場南端的聖喬治街時,亞瑟心裡突然竄過另一個奇怪的念頭。難道這就是讀者的感受嗎?迷失在故事情節中、沒有半點概念、壓根兒不知道接下來要往哪兒去?他的讀者自願投入無邊的困惑,卻仍相信亞瑟終會給他們一個滿意的解答,這需要何等信任?要是故事到了最後一頁仍然無解,那怎麼辦?萬一結局根本是胡亂拼湊、胡說八道呢?要是故事完全說不通呢?讀者的確做了很大的賭注,不是嗎?他們投入時間、投入金錢,而作者又拿了什麼回報?
我不會拋下你們,亞瑟想對他們說。雖然你們看不見我的方向,但我看得見,而且最後一定會讓各位滿意。
相信我。

如果真是推理小說中毒的書迷,應該、可能、大概都有偷偷幻想過──別說你沒有,我不相信──兇案若是真的發生在身邊,自己會做出什麼反應。夜半聽見隔鄰吵架,再睏都要匆匆看一眼時鐘,心想若是發生兇案就能知道確切時間;路邊每叢雜草看起來都像棄屍地點,每回經過,都想去撥開草叢看清楚,搞不好一根斷手或斷腳就躺在草堆泥地中。與人對談,常忍不住抓人語病、偷看別人的小動作,一一觀察之、推理之;對於一些與殺人相關的名詞特別有感覺,去書店看書,只要封面有一抹鮮紅就忍不住要拿起來。
好,說吧,你剛才點了幾下頭?

凡此種種,都能令人感到明顯悸動。每當串起因與果,人類的心緒總會因此澎湃激昂。發現和解答。哈洛德為此激動得全身發抖。

現代的主角哈洛德是集眾推理迷於一身的綜合體。推理迷雖可稱「閱屍」無數,但這閱覽僅限文字、影片,鮮少有直接見到的機會。而推理案情,大多只能對著油墨印字耍耍脾氣,或是看著那頁「給讀者的挑戰」,掙扎著要翻還是不要翻。
但翻不翻其實都沒關係,因為故事已經寫好,結局已經底定。但若是碰到真正的謀殺案,狀況就不同了。倘若讀者沉迷推理的程度可比書中的哈洛德,應該也會奮不顧身地當起業餘偵探、親自追凶。

福爾摩斯俱樂部 地圖(彩色)2.jpg  

【故事之外的故事】


作者不重要,作品才重要。

書中的亞瑟.柯南.道爾如是說。
很多時候,若是作品出名,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之盛名往往遠超作者的名氣。一如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,但這位大偵探的創造者亞瑟.柯南.道爾卻活生生地變成自己筆下人物的附帶品。
這樣的確會使人很不平衡。
讀者看書,有時頂多看看封底介紹,作者只是稍微飄過一眼。如果有作者照片,好,眼光在上面停久一點,看看他是圓是扁;沒有照片也沒關係,就直接跳過作者,開始閱讀。至於看完書之後要不要回來好好關心一下作者。嗯,若非是書超好看或超難看的極端狀況下,讀者應該不會花時間在作者身上。尤其是外文小說,作者實在離讀者太遠了,認識他要做什麼呢?他又不來台灣簽書,我也不會碰巧在路上撞見他。知道他的生平和長相,好像沒有什麼必要。
所以,柯南.道爾的鬱悶,可想而知。

請聽我一句:不管你打算什麼時候重新提筆繼續寫下去,請你不要把他帶到這個時代,不要讓夏洛克.福爾摩斯來到電燈時代。讓他留在瓦斯燈搖曳不定的神祕浪漫裡。讓他留在屬於他的年代,留在上個世紀最後的時光裡。因為在一百年後,不會有人對我、對你有興趣。後人會忘記我們,但他們不會忘記這些故事。他們會記得福爾摩斯、記得華生。

這段話,語氣帶點自嘲、又有些苦澀,而且非常真實。我突然被打醒,忍不住喃喃地告訴自己,往後看書時要仔細把作者介紹看過一遍。畢竟這些故事都是作者的血與肉,是作者的經歷與意念,才造就了一本本經典作品。試想,如果沒有創作者,這些故事會在哪裡?

 

 


【完】

 

文/躁鬱小編

 

 

 

福爾摩斯在小博

福爾摩斯在阿誠

福爾摩斯在小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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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福爾摩斯俱樂部:消失的日記》

對一個福爾摩斯迷而言,最求之不得的東西有兩樣:

一樁貨真價實的謀殺案,以及柯南.道爾遺失百年的祕密日記……

 

1900,英國

因為再也無法忍受被福爾摩斯嚴重干擾的生活,柯南.道爾索性「幹掉」自己筆下的大偵探。沒想到,他卻被讀者指為「殺人兇手」,甚至還有讀者寄郵包炸彈給他。同時,倫敦發生連續殺人案,而報導這起案件的報紙就塞在寄給他的炸彈包裹中,這其中難道有什麼關連?看來該是史上最偉大偵探的創造者出馬查案的時候了!

2010,美國

「消失的日記被找到了!」在一群福爾摩斯迷的聚會上,所有成員都迫不及待想看到柯南.道爾遺失百年的日記,但手上握有日記的成員卻遲遲不現身,為什麼呢?原因很簡單:他被謀殺了!而柯南.道爾的日記也不知去向!日記裡到底寫了什麼內容、竟讓人不惜犯罪也要奪走日記?這個痛下殺手的人又會是誰?

【作者小檔案】 

福爾摩斯俱樂部 作者照片.jpg  

Photo by Sterling Andrews

葛拉罕.摩爾(Graham Moore)
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,在芝加哥出生,後來搬至紐約,現居洛杉磯。嗜讀推理小說、重度福爾摩斯迷,從小就希望自己能寫出一本推理小說,因此寫出《福爾摩斯俱樂部:消失的日記》。紐約時報亦對本書及作者讚譽有加。書中的兩條故事線完美融合,直到最後一章依然環環相扣。就一名年輕作者初試啼聲之作,實為難得。

個人網站:http://www.thesherlockian.com/

作者筆記
本書靈感來自真實事件。柯南.道爾過世後,有一批書信筆記下落不明。而小說中的亞歷士.卡雷原型來自理查.藍斯林.格林(Richard Lancelyn Green),他是一名專精研究柯南.道爾和福爾摩斯的學者。格林宣稱自己找到柯南.道爾遺失的物品,但在二○○四年三月,他的遺體被發現,脖子上纏著鞋帶窒息而死。死因至今不明,該批物品亦不知去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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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依姓氏筆畫排列)

 

 

【 躁鬱小編說

在十二月十四日將出版的《福爾摩斯俱樂部:消失的日記》中,作者以其福爾摩斯迷的身分,精準地鋪陳兩條故事線:一條古代、一條現代;一個是創造偵探的人,一個是追隨偵探的人。於是,小編忍不住思考: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,甚至看過以其為主題的電影和影集,但對柯南.道爾以及在霧中若隱若現的十九世紀倫敦,又了解多少?

 

 

【亞瑟.柯南.道爾 vs. 夏洛克.福爾摩斯】

柯南.道爾在愛丁堡出生,自愛丁堡大學畢業後,曾在軍中擔任軍醫。他是一位醫生、作家、政治家,更是大偵探福爾摩斯的創作者,其作品被譽為犯罪、偵探小說的里程碑。
其實在一開始,柯南.道爾並非真的有心創作小說。當時他的診所開業,但很不幸的,病人相當少,門可羅雀。所以柯南.道爾便以寫作來打發時間,他花了短短一個多月,在一八八七年寫下著名的《血字的研究》,並拿去投稿,這本書在次年發行。隨後,他又發表《四簽名》。單單這兩本書就已經讓福爾摩斯的名號風靡英國的大街小巷;但也因為福爾摩斯的名氣,使得柯南.道爾不堪其擾,決定結束這個大偵探的性命。
一八九一年,他致信母親瑪麗.柯南.道爾,信上寫著「我考慮要殺掉福爾摩斯,乾淨俐落地解決他,他占去我太多時間……」他的母親則回:「你覺得怎麼做比較好,就去做。不過讀者可能不會太高興。」
一八九三年,在〈最後一案〉(The Final Problem)中,柯南.道爾安排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提教授一起掉下瀑布,也算是解決了他心頭的一個大疙瘩。但是在福爾摩斯被賜死之後,其書迷陷入暴動狀態。倫敦的報紙為此一虛構人物刊登訃文,處處可見手臂上別著黑色臂章、為福爾摩斯哀悼的書迷。看到這個景況,柯南.道爾有一絲動搖,因而在一九○一年,他以《巴爾札克的獵犬》一書讓福爾摩斯「假回歸」。書中的時間設在福爾摩斯掉下瀑布前,由華生以回憶方式講述故事。直到一九○三年,在〈空屋〉一篇中福爾摩斯才正式起死回生。
這樣一個知名的偵探,其實原型來自柯南.道爾在醫學院的恩師,約瑟夫.貝爾(Joseph Bell)。貝爾相當擅長觀察病患,有時病患尚未開口,貝爾就能做出初步診斷,甚至連病患的國籍、職業等等資料都能掌握。當時在恩師身邊擔任助手的柯南.道爾,有如福爾摩斯身邊的華生,就近觀察著這位真實世界中的大偵探。在開始寫作推理小說之後,柯南.道爾本人有了些許名氣,也參與數起蘇格蘭場的查案。他使用福爾摩斯的(嚴格說來,應該算是「柯南.道爾」的)演繹技巧推演案情,並查出真正的凶手。

 

 

 

 

【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家,新舊交替的倫敦】

十九世紀的英國正經歷工業革命,在那個年代,街上新舊並存。老舊的維多利亞建築旁原先立著搖曳的瓦斯燈,但很快就換上了光線刺眼的電燈,霧濛濛的倫敦退場,換上一個被光照得沒有死角的新英國,神祕氛圍一掃而空,
小說中有許多串場人物。布蘭姆.史托克(1847 ~ 1912)愛爾蘭小說家,在本書中擔任柯南.道爾的偵探助手,也就是華生的角色。這位作家在一八九七年出版他最為人所知的吸血鬼小說《德古拉》。布蘭姆當時任職於倫敦的萊西姆戲院,並擔任亨利.厄文的專屬助理,也因此打入倫敦的上流社交圈,結識亞瑟.柯南.道爾(1859 ~ 1930)等人。
三不五時出來打醬油的還有知名作家王爾德(1854 ~ 1900)、《小飛俠》的作者詹姆斯.巴利(1860 ~ 1937)和阿嘉莎.克莉絲蒂(1890 ~ 1976)。提到推理女王阿嘉莎.克莉絲蒂,就不能不說起她在一九二六年的神祕失蹤案。當時她不知去向,令整個倫敦陷入恐慌,大家都不知道這位女作家去了哪裡。據聞柯南.道爾也參與了搜查,還預言「她會在一個月內出現在大眾面前」,過了不久,失蹤十一天的阿嘉莎在一家旅館中被找到。她宣稱是因為先生出軌、精神崩潰所以才出逃,但那十一天她到底在哪裡晃蕩,到現在都還是個謎......

 

 

 

【待續】

 

 

 

文/躁鬱小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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