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偵探、作者、與書迷】

雖然沒有人親眼見過柯南.道爾,但他的形象在作者的筆下清晰可見。透過書頁,讀者看到的是一個脾氣如福爾摩斯那樣怪裡怪氣的大作家,同時也看見一個有點嚴謹、又有些調皮的英國紳士。更有趣的是,這個作家雖然是世上最有名偵探的創造者,但他卻是在大家都知曉這位偵探之後,才開始認識自己筆下的虛構人物。
甚至,作者對「偵探、作者、書迷」間的三角關係做了精闢的側寫:狂熱的福迷哈洛德全心追隨福爾摩斯,他用福爾摩斯的方式思考、用福爾摩斯的態度生活,他的人生種種,都與福爾摩斯有關;聞名世界的大作家柯南.道爾被筆下的偵探角色緊緊牽制,也可說是被他帶領,在自己陌生又熟悉的查案領域中游走。當作家踏入自己曾以筆墨書寫出來的推理世界,從主動的全知者狀態變成一顆被操縱的棋子,他終於能了解讀者在閱讀故事時有什麼樣的感受。書中如是說:

當他踏上威爾克洛思廣場南端的聖喬治街時,亞瑟心裡突然竄過另一個奇怪的念頭。難道這就是讀者的感受嗎?迷失在故事情節中、沒有半點概念、壓根兒不知道接下來要往哪兒去?他的讀者自願投入無邊的困惑,卻仍相信亞瑟終會給他們一個滿意的解答,這需要何等信任?要是故事到了最後一頁仍然無解,那怎麼辦?萬一結局根本是胡亂拼湊、胡說八道呢?要是故事完全說不通呢?讀者的確做了很大的賭注,不是嗎?他們投入時間、投入金錢,而作者又拿了什麼回報?
我不會拋下你們,亞瑟想對他們說。雖然你們看不見我的方向,但我看得見,而且最後一定會讓各位滿意。
相信我。

如果真是推理小說中毒的書迷,應該、可能、大概都有偷偷幻想過──別說你沒有,我不相信──兇案若是真的發生在身邊,自己會做出什麼反應。夜半聽見隔鄰吵架,再睏都要匆匆看一眼時鐘,心想若是發生兇案就能知道確切時間;路邊每叢雜草看起來都像棄屍地點,每回經過,都想去撥開草叢看清楚,搞不好一根斷手或斷腳就躺在草堆泥地中。與人對談,常忍不住抓人語病、偷看別人的小動作,一一觀察之、推理之;對於一些與殺人相關的名詞特別有感覺,去書店看書,只要封面有一抹鮮紅就忍不住要拿起來。
好,說吧,你剛才點了幾下頭?

凡此種種,都能令人感到明顯悸動。每當串起因與果,人類的心緒總會因此澎湃激昂。發現和解答。哈洛德為此激動得全身發抖。

現代的主角哈洛德是集眾推理迷於一身的綜合體。推理迷雖可稱「閱屍」無數,但這閱覽僅限文字、影片,鮮少有直接見到的機會。而推理案情,大多只能對著油墨印字耍耍脾氣,或是看著那頁「給讀者的挑戰」,掙扎著要翻還是不要翻。
但翻不翻其實都沒關係,因為故事已經寫好,結局已經底定。但若是碰到真正的謀殺案,狀況就不同了。倘若讀者沉迷推理的程度可比書中的哈洛德,應該也會奮不顧身地當起業餘偵探、親自追凶。

福爾摩斯俱樂部 地圖(彩色)2.jpg  

【故事之外的故事】


作者不重要,作品才重要。

書中的亞瑟.柯南.道爾如是說。
很多時候,若是作品出名,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之盛名往往遠超作者的名氣。一如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,但這位大偵探的創造者亞瑟.柯南.道爾卻活生生地變成自己筆下人物的附帶品。
這樣的確會使人很不平衡。
讀者看書,有時頂多看看封底介紹,作者只是稍微飄過一眼。如果有作者照片,好,眼光在上面停久一點,看看他是圓是扁;沒有照片也沒關係,就直接跳過作者,開始閱讀。至於看完書之後要不要回來好好關心一下作者。嗯,若非是書超好看或超難看的極端狀況下,讀者應該不會花時間在作者身上。尤其是外文小說,作者實在離讀者太遠了,認識他要做什麼呢?他又不來台灣簽書,我也不會碰巧在路上撞見他。知道他的生平和長相,好像沒有什麼必要。
所以,柯南.道爾的鬱悶,可想而知。

請聽我一句:不管你打算什麼時候重新提筆繼續寫下去,請你不要把他帶到這個時代,不要讓夏洛克.福爾摩斯來到電燈時代。讓他留在瓦斯燈搖曳不定的神祕浪漫裡。讓他留在屬於他的年代,留在上個世紀最後的時光裡。因為在一百年後,不會有人對我、對你有興趣。後人會忘記我們,但他們不會忘記這些故事。他們會記得福爾摩斯、記得華生。

這段話,語氣帶點自嘲、又有些苦澀,而且非常真實。我突然被打醒,忍不住喃喃地告訴自己,往後看書時要仔細把作者介紹看過一遍。畢竟這些故事都是作者的血與肉,是作者的經歷與意念,才造就了一本本經典作品。試想,如果沒有創作者,這些故事會在哪裡?

 

 


【完】

 

文/躁鬱小編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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